中共北京市房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王丽等3名同志岗位调整及高敏等3名同志免职的通知 |
发布时间: 2018年04月03日 |
中共北京市房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文件
京房食药监党〔2018〕5号
中共北京市房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王丽等3名同志岗位调整及高敏等3名同志免职的通知 区局各部门,各直属单位: 经2018年1月25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: 王丽同志由良乡镇食药所调整到审批中心工作; 徐鸿霞同志由审批中心调整到城关街道食药所工作; 宋德华同志由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中心调整到良乡镇食药所工作; 免去高敏同志稽查大队药品分队分队长职务; 免去代丽同志稽查大队办公室主任职务; 免去刘悦同志药品监管科副主任科员职务; 特此通知。 中共北京市房山区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 2018年3月13日 北京市房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3月14日印发 |